标 题 | 2016年区安监局决算公开情况及说明 | ||||
索 引 号 | BT/2017-2424 | 发文机关 | bc365 | 发布日期 | 2017-10-31 |
发文字号 | 来 源 | bc365 | 成文日期 | 2017-10-31 |
一、延安市宝塔区安监局基本情况
(一)宝塔区安监局概况
1.单位名称:延安市宝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单位性质: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
3.经费管理方式:集中报账单位
(二)、宝塔区安监局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负责拟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拟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区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提出短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指标,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向区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4、负责协调解决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及有关授权管理规定,负责中、省、市驻区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教育,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及安全科技成果。
6、综合管理我区伤亡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并组织实施。代表区政府发布安全生产公告。
7、负责组织协调和直接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依法或受区政府委托对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8、依法对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各类企业新建、扩建安全工程项目、劳动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建筑企业、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经营单位进行安全资格审查。
9、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暴电梯等特殊性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审查和认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资质,并负责监督检查。
10、指导、组织事故隐患的评估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并提出督促实施整改方案,对整改项目进行验收;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11、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监督企业及各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12、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人员情况:
编制数30名,下设1个事业编制单位。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4名,年末共有人员 43人,其中退居二线6人,聘用人员4人。
二、宝塔区安监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收入3871052.98元,支出3871052.9元,无结余。
(1)基本支出3871052.98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691051.98元,日常公用经费1180001元
(二)收支决算总表(附件1)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附件2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附件3)收支决算总表(附件1)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