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 ||||
索 引 号 | BT/2017-2453 | 发文机关 | bc365 | 发布日期 | 2017-10-31 |
发文字号 | 来 源 | bc365 | 成文日期 | 2017-10-31 |
(一)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1.部门决算单位部门构成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为行政部门,为行政编制。
2.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承担着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本辖区的刑事案件、依法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职责。
3.2016年度主要工作
后附2016决算公开附件
二、宝塔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706.09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1706.09万元,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2.5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662.14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的基本结余。
2.支出总计1456.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6.44元。较上年增加72.61万元 ,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变动。
(1)基本支出1399.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2.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3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73元。
(2)项目支出为57.36万元 。
(二)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2万元。
宝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