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开
索 引 号 BT/2017-2582 发文机关 bc365 发布日期 2017-10-31
发文字号 来  源 bc365 成文日期 2017-12-18

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时间:2017-10-31 来源:bc365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一、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办事处概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办事处由一个财政拨款单位组成,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编制 15人,所属事业编制69人,车辆编制1 辆。下辖五个办公室,三个站所,九个社区。目前实有人数664人,其中正式在职人员98人,退休32人,离休1人,协理1人,聘用干部4人,村官6人,网格员106人,协管员1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6人,保洁员374人。

二、延安市宝塔区南市街道办事处的基本职能:

(1) 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 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街道工业,以及与居民密切相关的第三产业,指导街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拓宽经济活动的领域,为经济组织提供服务,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街道经济。把街道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道德高尚、社会安定、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城区。

(3) 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4) 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工作。

(5) 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

(7) 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 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9) 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10)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因为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所以不做政府性基金表及政府采购预算表。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9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5.19万元,全部为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2295.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5.19万元。

(1)基本支出1708.9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办事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89万元。

(2)项目支出586.29万元,主要包括办事处日常公用支出及社区办公设备购置、房屋构筑物支出、业务工作经费。

(3)2016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财政预算收入1515.21万元,实际年终的决算收入2295.19万元,增加收入779.9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三城联创工作经费,干部工资的提高,基础设施维修费用。

五、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

(1)、关于2016年收支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2295.19万元,较上年增加452.7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1、机关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行政编制干部享受车补。3、增加保洁员工资。4、村干部工资待遇。

2016年支出共2295.19万元,较上年增加452.73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1、三城联创工作经费。2、行政编制干部享受车补。3、增加保洁员工资。4、村干部工资待遇。

(2)、关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1708.9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392.0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16.89万元。较上年增加108.35万元,主要是1、退伍军人安置及村官转正。2、行政编制干部享受车补。3、增加保洁员工资。4、村干部工资待遇。

(3)、关于2016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4)、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有关情况的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3.74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共接待0批次,0 人次。),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出国(境) 0批次, 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3.7471万元(车辆购置费 0 万元,运行费3.7471万元),较上年减少19.2629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一是:2015年1-6月公务车4辆,2015年7-12月之后公务用车减少3辆,成为1辆。截止2015年底,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加上新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截止2016年底,我部门车辆保有量1辆。

六、相关名词解释

⑴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⑵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⑶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⑷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⑸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南市办2016决算公开附件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