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延安市bc365关于段钧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BT/2017-2207 | 发文机关 | bc365 | 发布日期 | 2017-06-27 |
发文字号 | 延区政任〔2017〕4号 | 来 源 | bc365 | 成文日期 | 2017-06-2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2017年6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
段钧华同志任区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石建国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何延东同志任区会计结算中心主任,免去其区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万三强同志任区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孙根辉同志任区水利工作队队长,免去其区孙台水库管理处主任职务;
牛 强同志任区水利工作队副队长;
韩卫东同志任区水土保持工作队副队长;
刘延军同志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南泥湾灌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刘 刚同志任区蟠龙供水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区水利工作队副队长职务;
王 洁同志任区蟠龙供水工程管理处副主任;
贾延伟同志任区孙台水库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区水土保持工作队副队长职务;
刘小平同志任区南泥湾灌区管理处主任;
石忠平同志任区南泥湾灌区管理处副主任;
常巧红同志任区南泥湾水库管理处副主任;
李 燕同志任区河道管理处副主任;
高慧琳同志任区延河流域世行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雷 霆同志任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服务科科长;
庞 吕同志任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用地服务科科长;
白小勇同志任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张 飞同志任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吴 鹏同志任延安市新区管委会东区建设管理办公室财务科科长;
苏 醒同志任区治沟造地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刘 洋同志任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利宏同志任区能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延斌同志任区第三产业建设安置协调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丁志文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小兵同志区旅游局局长职务;
付有亮同志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周晓斌同志区水利工作队队长职务;
刘小平同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马金龙同志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贺来宏同志区粮食流通稽查队副队长职务;
张小兵同志区环境卫生督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薛淑娟同志区政府正科级信访接待员职务;
李志刚同志区种畜场副场长职务。
请接到通知后,三日内交清手续到新单位报到。
特此通知。
延安市bc365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