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2015年宝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索 引 号 BT/2016-1465 发文机关 bc365 发布日期 2016-05-23
发文字号 来  源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16-05-23

2015年宝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6-05-23 来源:区统计局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5年,面对国内经济发展不断放缓的趋势,全区上下积极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引领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投资、惠民生、防风险,全力应对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努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全年经济运行呈“低开稳走”态势,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健康持续平稳发展。

综合

2015年实现生产总值269.40亿元,同比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28亿元,同比增长5.0%,拉动经济增长0.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9%;第二产业增加值110.10亿元,同比增长3.2%,拉动经济增长1.2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4%;第三产业增加值147.02亿元,同比增长7.9%,拉动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6.7%。

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5.1:45.4:49.5调整为4.6:40.9:54.5。第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较上年提高5.0个百分点。人均生产总值57491元,同比增长11.3%。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05.52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9.2%。


一、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26亿元。其中,农业产值15.99亿元;林业产值0.53亿元;牧业产值3.08亿元;渔业产值0.11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0.54亿元。

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7003.8公顷,比上年减少73.27公顷;油料种植面积436.93公顷,比上年增加0.53公顷。

全年粮食产量8.89万吨,比上年减少0.1万吨,减产1.11%。其中,夏粮产量0.46万吨,增产2.4%;秋粮产量8.43万吨,减产1.3%(玉米产量 4.85万吨,减产0.5%;薯类产量1.76万吨,减产1.8%)。蔬菜产量15.75万吨,增产4.4%。园林水果产量24.94万吨,增产7.3%(苹果产量24.40万吨,增产7.0% )。

全年肉类总产量7245吨,同比增长1.9%。其中,猪肉产量4423吨,下降0.8%;牛肉产量1562吨,增长6.7%;羊肉产量279吨,增长10.7%;禽肉产量844吨,增长4.3%。禽蛋产量3967吨,增长4.1%。年末生猪存栏4.2万头,下降3.3%;生猪出栏6.23万头,下降1.1%。

二、工业与建筑业

全年工业增加值106.75亿元,同比增长0.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3.38亿元,同比增长0.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0.53亿元。

从主要产品的产值来看:电力供应7.98亿元,同比增长11.7%;燃气生产和供应业2.76亿元,同比增长7.4%;自来水生产及供应0.64亿元,同比增长6.3%;中成药生产0.90亿元,同比下降0.1%;卷烟制造41.02亿元,同比下降1.0%;石油开采55.12亿元,同比下降13.5%。从主要产品的产量看,发电量0.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生产原油193.5万吨,同比增长6.9%;卷烟39.7万箱,同比增长4.2%;中成药0.03万吨,同比下降5.5%。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20.27亿元,同比增长12.6%。资质内建筑业总产值83.48亿元,同比增长5.2%。


三、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0.83亿元,占全市的19.6%;同比增长6.0%。其中,项目投资280.75亿元,同比下降0.9%;房地产开发投资40.08亿元,同比增长99.2%。

从投资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88亿元,是去年的5.8倍;第二产业投资64.82亿元,同比下降10%;第三产业投资211.05亿元,同比增长0.7%。一、二、三产业投资分别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7%、23.1%和75.2%。


房地产销售面积45.8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5%。

四、贸易和市场物价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12.14亿元,占全市的46.5%;同比增长10.6%。


分限额来看,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90.25亿元,同比增长5.4%;限额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1.89亿元,同比增长41.6%。分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6.77亿元,同比增长5.1%;商品零售105.36亿元,同比增长10.9%。在重点行业消费品零售额中,吃类3.39亿元,同比下降0.5%;穿类6.31亿元,同比增长11.9%;用类72.40亿元,同比增长4.4%。

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累计上涨1.2%,较上年同期回落了0.2个百分点,其中,衣着类累计上涨4.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累计上涨3.2%,烟酒及用品类累计上涨2.7%,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累计上涨1.7%,交通和通信类累计上涨1.4%,居住类累计上涨0.4%,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累计上涨0.2%,食品与去年持平。衣着类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类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主要因素。

五、财政与金融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14.38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税收收入7.72亿元,同比增长12.8%;非税收收入6.66亿元,同比增长0.2%。地方财政支出为24.97亿元,同比下降11.3%。

2015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75.58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减少4.14亿元;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92.74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增加170.60亿元。

六、教育

辖区内有大学1所,专任教师791人,在校学生17107人。中等专业学校(体校)1所,专任教师51人,在校学生116人。普通中学36所,专任教师2599人,在校学生40759人。普通小学72所,专任教师3032人,在校学生57839人。幼儿园210所,专任教师2250人,在校学生37585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所,专任教师114人,在校学生3386人。

七、文化、卫生事业

辖区内有电影院、剧场7个,艺术表演场所5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32.4万册。

年末有卫生机构595个,其中:医院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7个,其他卫生机构 2个。全区设置卫生机构床位5776 张,其中:医院523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22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2张。全区拥有专业卫生技术人员6622人,其中:医院5306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51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56人,其他卫生机构9人。

八、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为472310人,其中,男性249364人,女性222946人;城镇人口241987人,乡村人口230323人。人口出生率为10.34‰,比上年下降1.12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4.56‰,比上年下降1.0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78‰,比上年下降0.08个千分点。

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402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65元,比国家(31195元)、省(26420元)、市(33127元)分别高2828元、7603元和896元,同比增长8.5%,比国家(8.2%)、省(8.4%)、市(8.3%)分别高0.3、0.1、0.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48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6元,比国家(11422元)、省(8689元)、市(10775元)分别低937元、高1796元、低290元,同比增长10.0%,比国家(8.9%)、省(9.5%)、市(9.3%)分别高1.1、0.5、0.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1。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38.5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0万人,城乡居民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6.5万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6.2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1万人,农村已纳入养老保险人数13.16万人。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通常被用作反映通货膨胀(通货紧缩)的程度。调查范围主要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及用品、医疗保健、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和文化用品、居住等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得到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人均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人均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

注:

1、本资料数据为初步统计或月快报数据;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粮食总产量、播种面积,肉类产量均为市统计局根据国家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评估认定的数据;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企业;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指辖区内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法人企业;

6、文中“增长”和“下降”均指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或下降;

7、人均生产总值中的人口数,为公安年报数中的户籍人口;

8、出生率、死亡率、自增率为计生年报数;

9、教育、文化、卫生、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由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