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宝塔区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下降4.1% | ||||
索 引 号 | BT/2016-1335 | 发文机关 | bc365 | 发布日期 | 2016-04-27 |
发文字号 | 来 源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4-27 |
一、全社会用电量下降
一季度,宝塔区全社会用电量44288万千瓦时,同比下降4.1%。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35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66.3%;第二产业用电量1828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3.7%;第三产业用电量1560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9.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03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4%。
二、行业用电量降幅较大
一季度,全行业用电量34249万千万时,同比下降8.1%。其中:农、林、牧、渔用电量359万千万时,同比增长66.3%;工业用电量15992万千瓦时,同比下降25.3%;建筑业用电量2292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477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4.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9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4%;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453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2%;金融、房地产和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用电量1144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2.6%;公共事业及管理组织用电量426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3.4%。
三、城乡居民用电增长较快
一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03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4%。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7793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8%;乡村居民用电量2246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