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延安市宝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二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索 引 号 BT/2017-2189 发文机关 bc365 发布日期 2017-08-18
发文字号 来  源 区食药监局 成文日期 2017-08-18

延安市宝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二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17-08-18 来源:区食药监局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由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02号 宝塔区高家园则杨志军烟酒副食门市经营标签与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马小杰 马小杰 销售商标与内容不符的白酒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4.26
2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04号 高永胜手工馍店生产经营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高永胜 高永胜 使用含铝泡打粉 1、行政处罚2、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1.18
3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05号 延安市正浩营销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案 延安市正浩有限公司 刘志龙 经营的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7.20
4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06号 延安旭能达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 延安旭能达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 白东海 生产的饮料被检出糖精钠 1、行政处罚2、依据2009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1.16
5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07号 (杨丽)烟酒门市经营与标签、说明书不符的食品案 杨丽 杨丽 销售商标与内容不符的白酒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7.4
6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08号 延安市宝塔区渊浩酿造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且拒不整改案 王彦 王彦 加工车间脏乱差拒不整改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6.29
7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11号 张利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张利 张利 销售假牛肉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7.3
8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12号 乔树海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乔树海 乔树海 销售假牛肉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8.7
9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13号 郝春利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郝春利 郝春利 销售假牛肉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7.3
10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14号 贺春玲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贺春玲 贺春玲 销售假牛肉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6.29
11 (延区)食药监食罚〔2017〕015号 乔小艳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乔小艳 乔小艳 销售假牛肉 1、行政处罚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完全履行 区食药大队2017.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