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程序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符合经营保健食品的要求,现将相关企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4日
监督电话:0911-2653059
通讯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地矿宾馆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 编:716000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
地址
|
申请人
|
备注
|
1
|
延安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呈祥店
|
延中沟
|
高静
|
|
延安市宝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