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延安市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程序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符合经营保健食品的要求,现将相关企业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4日——2015年11月20日
监督电话:0911-2653059
通讯地址:延安市宝塔区地矿宾馆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 编:716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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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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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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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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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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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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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嘉岭大厦怡康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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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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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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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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