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宝塔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bc365 发布日期 2011-08-10
发文字号 来  源 成文日期 2011-08-10

宝塔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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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塔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制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尽可能的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方案。
  3、适用范围
  (1)适用于延安市宝塔区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火山、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
  4、分类
  根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性质、涉及旅游者伤亡程度及经济损失大小,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轻微(Ⅳ级)四级。
  (1)特大事件是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2)重大事件是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至100万(含10万)元者;
  (3)较大事件是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至10万(含1万)元者;
  (4)轻微事件是指一次事件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区旅游局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逐级报告,快速反应。旅游局事件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逐级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区旅游局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要做到反应快速,处置果断。
  二、应急组织小组
  1、应急小组

成立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
  组  长:杨海银      

副组长:田维栋 呼延爱梅  牛学锋  张 瑛

成 员:周秀玲  王丽琴   王 辉

  负责制订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救援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进行检查和督导;组织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演练和应急救援网络建设;指导、督查全区旅游单位、农家乐、制订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技术方案,落实组织机构、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措施等。
    2、应急小组办公室
    应急小组在区旅游局办公室(电话:2117306、传真:2117306)。  

3、主要职责:
  (1)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
  (2)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人员对突发旅游行业公共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3)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对旅游行业安全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认真落实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者建议区委、区政府予以责任追究。
  (4)汇集、上报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进展情况。
  (5)组织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起草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文件、简报,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承担全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7)指导、督促和检查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相关的协调处理工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信息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三、应急救援旅游星级饭店、农家乐
  1、成立安全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认真做好消防、治安、卫生、防疫工作和各种紧急救援的物质准备工作,防范各类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
  3、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熟悉安全防范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护常识。
    4、对餐厅、厨房、卫生防疫要达标。对重要的公共场所要加强值班制度和卫生消毒制度。
   5、坚持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监控,配电房、水泵房、消防和安全监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操作规程。
   四、预警发布
  1、建立健全区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的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或其它有效手段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   

  2、适时发布旅游警告。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经报区委、区政府批准,适时向全区发出相关的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五、响应
  1、响应行动由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当事件的严重程度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实施救援。应急行动结束后,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书面报告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2、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情况及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3、开通与事件发生地,应急救援机构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人员的通信联络,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4、请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要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负责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发生的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指导、协调旅游企事业单位、农家乐、按照其职能和预案进行响应,并及时将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书面报区委、区政府。
   六、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1、公布救援电话
   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2、突发事件报告

  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第一报告人。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法人代表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发生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援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突发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生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当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20110请求紧急救援,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包括:事发地点、时间、性质、伤亡人数、伤亡人的性别和国籍、组团社和接待社,事件基本过程和原因,处理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联系人姓名、职务和手机号码等。
  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将发生并造成人身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以电话或书面报区委、区政府。

4、应急救援处置
  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适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在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展开抢险救援行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七、应急保障、培训和演练
   1、应急保障
  宾馆、饭店、农家乐等相关旅游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负责检查并掌握本地区有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2、宣传与培训
   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围绕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应急演练
  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每年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二00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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