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延安市bc365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BT/2017-2514 | 发文机关 | bc365 | 发布日期 | 2017-09-15 |
发文字号 | 延区政办函〔2017〕48号 | 来 源 | bc365 | 成文日期 | 2017-09-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标准统一为普通居民180元,普通学生及婴幼儿90元。享受城镇低保的居民90元,低保家庭的学生及婴幼儿45元;残疾人(1-4级)、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不缴费;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包括建档立卡和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所有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个人不缴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迅速宣传动员,尽快组织群众参保缴费,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参保任务。
延安市bc365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