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成立延安市宝塔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BT/2017-2552 | 发文机关 | bc365 | 发布日期 | 2017-09-27 |
发文字号 | 延区政办函〔2017〕52号 | 来 源 | bc365 | 成文日期 | 2017-09-25 |
各乡镇、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根据中、省、市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延安市宝塔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 聂涛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王向前 区政府应急办主任
路梦岚 区商务局局长
姜东 区科技局局长
齐彦英 区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成 员: 李 东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晓岗 公安局宝塔分局副局长
袁羊 区法院刑二厅厅长
冯延河 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武巍 区国税局副局长
高逍江 区工商局副局长
刘延荣 区质监局党组成员
马丽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主任科员
董向林 区司法局副局长
石建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东 区农业局副局长
马双全 区林业局副局长
付鹏飞 区文化局副局长
雷亚平 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刘青 区物价局副局长
刘保生 区综治办副主任
李祥 区政府法制办科员
王锋 区工业办副主任
孙平 区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局长路梦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孙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综合协调。
特此通知。
延安市bc365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