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延安市bc365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BT/2017-2601 发文机关 bc365 发布日期 2017-11-24
发文字号 来  源 bc365 成文日期 2017-11-22

延安市bc365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4 来源:bc365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水源水质、用水量、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方面的具体标准,累计投入774万元改造了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三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186个村(组)农村安全饮水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发现:部分入户饮水管道埋深不够,自来水管道有人为挖断破损情况,部分村(组)无水质化验报告及水源设施管护责任未落实等现象;针对上述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对待安全饮水第三方核查认定工作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脱贫攻坚饮水安全达标核查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水供发[2017]21号)的要求,区水务局将于11月份开始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我区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及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安全饮水达标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全面提升全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力争1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农村安全饮水设施的核查认定。

二、认真搞好全区饮水设施大排查

各乡镇、街道要在11月22日至12月2日,对各自辖区内的所有村庄、所有村户的饮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大排查,并要做好村民的饮水安全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排查中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业务部门取得联系,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改造、提升,业务部门要迅速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跟踪指导,确保在大地封冻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提升工作任务。

三、全面进行安全饮水水质化验

按照省扶贫局、省水利厅、省卫计委有关文件要求,贫困村、贫困户安全饮用水四项指标(水源水质、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可视为饮水不安全。各乡镇、街道要对未进行水质化验所有村(组)的水源及时报送有资质的水质检验部门进行水质化验,化验费用由乡镇(街道)、村(组)自行解决。其中,集中供水工程的水源要做到不漏一处,全部化验;分散供水(打井吃水)工程可参照卫计部门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的工作方法进行化验。水质化验工作必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四、认真落实好安全饮水设施管护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分工,督促村(组)管理好饮水设施,同时及时督促村(组)与饮水设施管护人签定管护协议,切实把安全饮水设施管护责任落到实处,确保饮水设施有人修建、有人管理、有人维修,安全饮用水四项指标达标,通过验收。

五、加快安全饮水改造工程的资金兑付及审计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与区水务、扶贫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今年安全饮水改造预付资金兑付工作,饮水改造预付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坚决不得挪用、转移使用。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各自辖区安全饮水改造工程的审计工作。同时,要把安全饮水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在册,做到区水务、乡镇(街道)、村(组)、贫困户各存档一份,为核查认定及检查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延安市bc365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