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二、特有工种: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检测工、汽车加油工、汽车经纪人、公路运输起重工、公路养护工、公路监控设备操作工、车辆通行费收费员、中小型机械操作工、筑路机械修理工、公路实验工、公路测量工、汽车货运站务员、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客运服务员
三、申报条件:
初级: 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中级: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是经过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或职业学校毕业生。
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5年以上的生产技术骨干,经本职业高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且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技师:(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2)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2年以上的生产骨干和技术带头人,经本职业技师强化培训达到500标准学时且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证书》。
高级技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以上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劳动模范、技能竞赛获奖者、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以破格申报;参加过本职业强化培训或本职业大、中专结业生在本职业连续工作年限可以适当缩短。
四、考试科目:分为实践考试和理论考试两项。(技师除实践考试和理论考试外,要增加综合评审一项。)
五、报名审核: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文化程度、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个人照片、单位介绍信(单位整体报名的由单位统一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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