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一律按规定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安置单位。
二、毕业生持本人人事档案、就业报到证(非普通高校免)、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到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三、人事代理部审查毕业生学历信息及学籍档案并收集掌握毕业生求职意向。
四、市场信息部收集单位招聘信息与个人求职信息并予以整理发布。
五、市场信息部组织招聘单位与求职人才见面洽谈,进行双向选择。
六、达成用人意向的,填写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订聘用合同,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和派遣手续。
七、毕业生持工作介绍信到就业安置单位报到。
八、考录公务员 、基层人才振兴计划招聘及录用大学生村官的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办理就业推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