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

来源:bc365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服务对象 食品销售经营者(含保健品)和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单位食堂)
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办理机构 区食药局
办理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9112496411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doc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表格下载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