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设定依据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 |
申请条件 | (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 (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三)临床检查健康 (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
服务对象 |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
办理材料 | 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技术资料、说明文件。 |
办理机构 | 宝塔区畜牧局 |
办理地点 | 延安市宝塔区柳林路中段区畜牧局4楼(延安汽车南站对面)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08:00-12:00、14:00-17:30 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0911-2213573 |
办理流程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工作流程图.doc |
办理时限 | 30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表格下载 | 无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