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再生育证审批 |
办理部门 |
各乡镇(街道办) |
办理依据 |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申请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
办理材料 |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办理流程 |
在夫妻一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申请 |
办理地点 |
各乡镇(街道办) |
办理时间 |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 |
联系电话 |
0911-2112050 |
法定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表格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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