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贫困退出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贫困村退出标准和程序,经民主评议、核实认定、区级核查,初步确定下列贫困村脱贫退出,特此公示:
河庄坪镇 刘兴庄村
青化砭镇 王庄村
麻洞川乡 石窑湾村
南泥湾镇 陈子沟村
公示期为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受理电话(含手机):8819069,13892120072。
延安市宝塔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