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召开第一次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暨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

发布时间:2016-12-12 来源:区司法局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12月9日,延安市宝塔区第一次人民调解员代表大会暨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在宝塔宾馆隆重召开。

参加会议的有人民调解员代表53人、特邀代表36人、以及市区相关单位参会人员16人,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谷华同志、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聂涛生同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博华同志、市综治办社会管理科科长李延河同志、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董维华同志、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磨建伟同志,以及区综治办、区司法局和其他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

会议审议通过了《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章程》、《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财物管理规定》、《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选举办法》等制度规定。选举产生了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9名,常务理事13名,副会长2名,聘任秘书长一名。张海斌同志当选为会长。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博华主持召开了大会闭幕式,宣读了《延安市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新当选的协会会长张海斌同志作了就职表态发言,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磨建伟同志致贺词,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董维华同志就如何推进协会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最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聂涛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我区召开第一次人民调解员大会暨我区人民调解协会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对辛勤工作的人民调解员表示诚挚慰问;其次对近几年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协会今后如何开展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协会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会指导、服务、监督等职能;二是强调人民调解员要找准自身定位,积极工作,有为才能有位;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尽快制定并落实人民调解员薪资报酬制度,推行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四是加强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专业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宝塔区人民调解协会的成立,将积极主动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全区经济社会的创新发展、和谐稳定和提高政府公信力起到积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