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129号)

发布时间:2017-05-05 来源:bc365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截止2017年5月5日17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宝塔区环境信访件98件,现将129号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12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西北局旧址旁边的高家园泽里边最后一个路灯处,周边住户放在那儿的垃圾之前是有人运走,现在没有人运垃圾反而开始烧垃圾,垃圾堆积的多一点的时候就开始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污染大气。一直是村委会管理,村委会现在知道这个状况也没人管。居民给延安市环保局打电话一直没人接、给区环保局打电话打不通”的问题. 南市街道办事处 调查情况:于4月24日下午14时,南市街道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谢军祥和高家园则村主任高平现场调查。经核查,在高家原则村沟里最后一个路灯处,确实存在保洁员燃烧垃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对于反映:“一直是村委会管理,村委会现在知道这个状况也没人管”的问题,经核查,确实属实。4月24日下午15时,为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经两委会研究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村主任高平,要求他在两委会议上做深刻检查。对于反映:“居民给延安市环保局打电话一直没人接、给区环保局打电话打不通”的问题,市环保局专门设立了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有人值班接电话,群众所打电话可能非投诉热线,市区环保局单位办公室电话在上班期间有人接听,非工作时段无人接听。 整改措施:南市街道办根据《宝塔区保洁员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对负有监管责任的保洁员高院祥,罚款20元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4日下午18点,在该地段添置2个垃圾桶,在原有保洁员基础上,多配备一名保洁员,并与区环卫局对接,要求垃圾按时清运,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监管单位:南市街道办
  管人:刘旭(南市街道办主任)
联系电话:13991791857
责任单位:南市街道办
责 任 人:谢军祥(南市街道办事处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
联系电话:13809110599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1-8885517邮政信箱:延安市第123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