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198号、200号、203号、206号、209号、212号、213号、218号、220号、232号、235号、236号、238号、239号、241号)

发布时间:2017-05-09 来源:bc365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截止2017年5月8日17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宝塔区环境信访件99件,现将198号、200号、203号、206号、209号、212号、213号、218号、220号、232号、235号、236号、238号、239号、241号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受理编号19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位于赵台行政村康台小组的南泥湾采油厂一大队,将生活垃圾倒入沟门沟内,离村民土地较近,下雨期间,雨水将大量垃圾冲入土地内,电线杆也未经过主家同意,私自栽入土地内”的问题。

麻洞川乡

调查情况:5月2日18时,由麻洞川乡党委组织委员王军保带队,会同主管环境卫生负责人刘海东、片村干部王军保、杜芳元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垃圾区域距离村上约2公里,倾倒有三堆生活垃圾,为近期所倒,由于沟门沟内十分偏僻,平时经过行人稀少,沿路又没有安装监控设备,经过深入调查走访,无法确定为何人所为,遇到雨季,雨水确实会将垃圾冲入土地。反映“南泥湾采油厂一大队未经主家同意在地里栽电线杆”一事属实,5月2日20时,麻洞川乡党委组织委员王军保和片村干部杜芳元积极与栽电线杆地主家刘广平(13892175829)进行沟通,并取得了主家的谅解和支持。

整改措施:5月2日 下午村主任艾克德带领村干部,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麻洞川乡党委组织委员王军保,责令村两委干部叶怀柱、艾克德进行24小时值班,对村民和辖区单位倾倒垃圾现象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5月2日21时,赵台行政村召开由村三委班子成员和各小组长参加的会议,因村主任艾克德工作宣传没有做到位,在会上给予严厉批评,要求与会人员切实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认真总结,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村支部书记叶怀柱、村主任艾克德做出书面检查,第一书记杜芳元做出书面检查,认真反省,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5月3日8时,在村干部杜芳元巡查过程中,再未发现乱倒垃圾现象。
责任单位:宝塔区麻洞川乡政府
责 任 人:刘海东(麻洞川乡副乡长 )
联系电话:18700170617

 

2

受理编号20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枣园乡政府张思德旧址景区周边的居民房屋搞拆迁,把拆迁的建筑垃圾都倒在水草湾附近河里,垃圾量非常大,对水草湾的旅游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的问题。

枣园街道办

调查情况:5月3日8时,宝塔区枣园街道办工作人员高延勇、贺东,房屋征收局人员武斌三人到达现场进行勘查,现场情况为:在枣园街道办事处庙沟水草湾对面的坡洼地带发现石头、砖块等建筑垃圾,倾倒面积大约为15m*20m。经与房屋征收局对接,该处建筑垃圾是与宝塔区房屋征收局合作的拆迁公司,拆迁枣园棚户区改造,拆迁的房屋建筑材料。涉及的拆迁公司分别是:2标段: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折宏银);3标段: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法人:袁崇武)。现场对接情况如下:一是向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5月4日前清理完毕建筑垃圾。二是向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下发整改通知书,限5月4日前清理完毕建筑垃圾。宝塔区房屋征收局与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共同协商于5月3日上午安排挖机、铲车、运渣车辆进行建筑垃圾运转,运转至枣园街道办事处韩家沟村垃圾填埋场,现已清理完成。

整改措施:枣园街道办与区房屋征收局积极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做法为:一是安排枣园街道办事处庙沟村村民高亮亮每晚20点至早8点对建筑垃圾倾倒进行日常巡查和监管。二是枣园办与区房屋征收局达成协议,规定今后的拆迁建筑材料一律倾倒至韩家沟垃圾填埋场,以确保此类事件不在发生。
责任单位:宝塔区房屋征收局
责 任 人:武斌(宝塔区房屋征收局财务科科长;枣园村棚改征收负责人)
联系方式:13892149895
责任单位: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宝塔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责 任 人:陈浩(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3488419996
责 任 人:武会东(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8791100973

 

3

受理编号20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宝塔区姚店镇有一非法塑料加工厂污染严重”的问题。

宝塔区姚店镇

调查情况:该投诉内容与省交办163号关于群众投诉反映:“姚店镇白牙村北侧的水泥袋子加工厂(无具体名称),加工过程中产生浓烟,污染大气;厂内无排水设施,污水混有水泥渣子,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为同一问题。4月28日下午,姚店镇长张永萍带领分管领导白萌、镇综合服务站站长南志荣、驻村干部沙雪冰、白牙村支部书记冯永宁、村主任贺志军对白牙村水泥袋子加工厂及周围进行调查。该水泥袋子厂位于白牙村以北炭窑沟沟口处,于2016年建成(属小作坊),在检查中未见到任何审批手续,生产主要将废旧编织袋经过加热、凝固,制作成编织袋生产原料,由于该厂效益不佳,只是进行阶段性生产。厂内生产时对废旧编织袋进行加热产生蒸馏气体直排天空,污水无密闭排放措施,造成带有水泥渣子的污水横流,该厂生产加工人员较少素质较差,对环境卫生不够重视,造成厂内环境卫生脏乱差。

责任追究:鉴于白牙村支部监管不到位,不能认真履职,4月28日经姚店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村支部书记冯永宁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5月2日,给予姚店镇干部驻白牙村第一书记沙雪冰通报批评(姚党发〔2017〕57)。
整改措施:姚店镇镇长张永萍与镇环保、环卫工作人员对该厂现场下达停产停工通知(姚店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整改意见书第72号),要求镇综合服务站联合白牙村委会监督,限5月1日前彻底清理环境卫生,并由白牙村委会收回租赁土地,对该厂进行取缔,现已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姚店镇白牙村
责 任 人:沙雪冰 (白牙村驻村干部)
联系电话:15091816865
监管单位:姚店镇人民政府
监 管 人:白志成 (镇纪检书记)
联系电话:13772870018

 

4

受理编号20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宝塔区川口乡潘龙村生活垃圾处理厂向河道排放污水,严重污染河流”的问题。

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调查情况:5月2日,延安市城管局责成市垃圾处理场迅速展开自查,并于5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垃圾场现场调查,检查人员有:市政科冯海滨(科长)、孙姣,督查科薛志罡,市垃圾处理场曹睿(场长)、宗柏冲、朱军、闫峰,村民屈刚;检查点位:排洪渠河道出口、渗滤液车间侧排洪渠、计量站侧排洪渠,经市城管局相关人员现场调查,垃圾处理场并未向河道排放污水。
市城管局严格按照建设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和《陕西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考核细则》对进场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将垃圾填埋后产生的渗沥液集中收集到处理站,用碟管式反渗透一级二级膜处理工艺,处理后的中水达标排放。2017年5月3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监察科执法人员冯文平、刘新刚及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信访问题进行了核查。经查,延安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宝塔区川口乡潘龙村。该项目由省发改委批准(陕发改投资〔2017〕901号)立项,项目建设单位为延安市环卫处(原),项目主要是对延安城区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该项目于2009年开始动工建设,设计分两期建设,在实际建设中一次性建设,于2012年底建成,2013年初投入试运行。目前该场每天收集生活垃圾约360-380吨,共收集处置垃圾约51万吨。垃圾场配套建设有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碟管式反渗透(DTRO)处理工艺” ,设计处理能力为50方/天,并配套建设有(调节池、事故池)5000方的集液池。环评批复,“对产生的渗滤液经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后,排入地表水体”。现场检查时,垃圾处理场正在运营。有7辆垃圾清运车辆正在倾卸垃圾,库区表面留存有少量的雨水,无外流(排)痕迹;集液池前端设置的应急外排管线阀处于关闭状态。沿途查看处理站背后的排洪渠,有少量雨水流淌,目测呈黄褐色、浑浊状,沿水渠内径两侧无污水附着的痕迹。渗滤液处理系统正在运行。台账记录显示,日均正常处理量约为40方,目前累计处理量为30240方,处理后的中水间歇性排放。现场查阅该场2016年第三、四季度监测报告,渗滤液处理后的主要控制污染物实测值,均未超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的排放浓度限值。2017年5月2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市垃圾填埋场地表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报告(延环监字〔2017〕第143号)显示,市垃圾处理厂地表水上下游水质对比,下游水质未发生恶化。

整改措施:针对本次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要求延安市垃圾处理场要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确保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做好周边群众对环境疑虑的解释工作。
责任单位:延安市垃圾处理场
责 任 人:曹 睿(场长)13891163030

 

5

受理编号20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百米大道尹家沟二组六号楼(百米大道吉安巷)一层门面房“实惠饭馆”用煤燃料,从一楼至六楼顶架起直径近2尺多的大烟囱,煤烟滚滚,散发至大气中严重污染环境,尤其是抽烟时机器隆隆,噪音扰民严重”的问题.

宝塔区桥沟街道办事处

调查情况:接到举报后,宝塔区桥沟街道办事处东苑社区书记张生辉带领干部立即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所反映的“实惠饭馆”位于电大巷中段,饭馆面积仅有20平米左右,手续齐全,灶房使用的是天然气,不存在用煤燃料,为防止油烟污染,该饭馆负责人搭建了从一楼至六楼的排烟管道,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整改措施:为切实做好该饭馆的日常监管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东苑社区指定网格员徐凤琴每日巡查一次,确保不出问题。
责任单位:桥沟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郑光权(桥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
 联系电话13892153980

 

6

受理编号21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虎头园小区旁同信小学,周末休息时间也播放广播,噪音扰民”的问题。

柳林镇

调查情况:5月3日下午,宝塔区柳林镇教办主任侯贤、副主任李东到实地进行查看。经查,同兴小学建于2000年,属民办寄宿制小学,2008年由原校址搬迁至王家沟村,现有班级13个,学生613人,生源主要是周边县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校园周边住户的子女。介于该学校生源的构成情况,及学生家长的要求,该校每两周放一次假。因此在周末期间,该校学生依然生活在学校,作息时间不变,周末按时段播放广播。

责任追究:5月3日,由柳林镇纪委折保利、薛权对监管不力的柳林镇教办主任侯贤和副主任李东进行了诫勉谈话。
整改措施:5月3日,柳林镇教办负责人侯贤要求同信小学拆除室外设置的喇叭,在教室内安装室内喇叭,避免噪音扰民的现象再次发生,现已拆除。
责任单位:宝塔区柳林镇政府
责 任 人:侯  贤(柳林镇教办主任)
联系电话:19892100010

 

7

受理编号21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西沟路边天桥上面有一宠物店,大小便都从天桥上用水冲下来,排在了周围住户的路边,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环境,狗叫声晚上严重影响小孩的学习”的问题。

宝塔区凤凰办

调查情况:5月3日19时21分,由凤凰办副主任郝启龙负责,组织西沟社区主任王军、网格员刘苗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爱尚宠物生活馆负责人张晟源,将宠物粪便都清理至垃圾桶里,未将宠物粪便用水冲下去,在清洗狗舍时有水外漏,有狗叫扰民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爱尚宠物生活馆负责人立即停业整顿,于2017年5月4日12时前,将狗全部转移,将店内外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臭味及噪音根源,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安排凤凰办副主任张卉、西沟社区网格员刘苗苗负责后续监管,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责任单位:爱尚宠物生活馆
责 任 人:张晟源
联系电话:13891117770
监管单位:凤凰山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张卉(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系电话:18609217090

 

8

受理编号21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宏泰小区与龙昌园小区之间居民家属区一楼多家烤肉,浓烟冒起,空气污染严重。此地方烤肉过后脏的比较严重。之前向市上反映过此问题,也制止过,但最后仍存在”的问题。

宝塔区桥沟街道办事处

调查情况:5月3日,接到举报后,宝塔区桥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郑光权、东苑社区书记张生辉立即带领街道城市管理执法队、街道食药所、东苑社区干部对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调处。经查,宏泰小区与龙昌园小区之间巷内共有三家(延长小会烤肉店、蒜香烤鱼和面片、延安鸡爪王)摊点存在露天烤肉,产生烟雾并有店外摆放餐椅,占道经营行为。依据《延安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街道干部当场没收以上三家烧烤炉具和占道餐椅等,并对巷道环境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
工作人员现场约谈了延长小会烤肉店负责人薛刚、蒜香烤鱼和面片负责人马晓晴、延安鸡爪王负责人谢岗,要求他们立即停止露天烤肉和占道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门前“四包两禁止”责任,并做出保证,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发生桥沟街道依据《延安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十五条,对上述三个饭馆分别处以800、600、500元不等的处罚。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求该区域片长郑光权、街道环卫督察队队长方刚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反思,认真履职,确保以上问题不再发生。

是 

整改措施:为切实做好该区域环境卫生监管工作,街道办事处责成街道环境卫生督察队每晚7:00对该区域夜市摊点巡查一次,由东苑社区指定网格员孙丽娜负责,加强该区域环境卫生监管。
责任单位:桥沟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郑光权 (桥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联系电话:13892153980

 

9

受理编号22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南二十里铺柳林镇吉利汽车4S店对面巷道内10米,垃圾台有焚烧垃圾现场,污染大气”的问题。

宝塔区柳林镇

调查情况:5月3日下午,二十里铺片长高飞、驻村干部马文丽到实地进行查看。经调查,反映人所说的“南二十里铺柳林镇吉利汽车4S店对面巷道内10米,垃圾台有焚烧垃圾现象,污染大气”的问题属实。经工作组询问周边居民了解到,该垃圾台燃烧是由于附近居民,将未熄灭的炉灰倒进去所致。带片领导高飞当即组织村三委会成员将垃圾倾倒完毕。

责任追究:5月3日,由镇纪委书记折保利对二十里铺卫生村长李志明进行警示训诫谈话。
整改措施:一是二十里铺村支部书记马小东将该垃圾台彻底拆除,确保焚烧垃圾的现象不再发生。二是为便于附近居民倾倒垃圾在靠近居民区安放4个垃圾桶,并安排专人每天对垃圾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宝塔区柳林镇政府
责 任 人:马小东(二十里铺村支部书记)
联系电话:13239209996 

 

10

受理编号2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尹家沟毛纺厂旧家属楼化粪池排污管道损坏,污水通过墙壁流到马路上,严重影响环境。”的问题。

桥沟街道办事处

调查情况:5月5日17时,桥沟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书记韩惠带领工作组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该小区属延安市毛纺厂旧家属院,由于毛纺厂已改制多年,该小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造成化粪池管道部分损坏,有污水渗漏现象。
工作组立即与毛纺厂负责人刘军民协调,由厂里出钱,立即雇佣抽粪车、管道维修工对小区化粪池进行清理,对管道进行维修。同时,对小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截止5月5日下午,已将化粪池清理干净,并将破损排污管道修补完成。

整改措施:为切实做好给小区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工作,向阳社区已责成网格员韩亮对该小区环境卫生进行不间断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
责任单位:桥沟街道办事处
责 任 人:韩惠    向阳社区书记
联系方式:15909115055

 

11

受理编号2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川口乡中心小学院子里面操场厕所旁有一个垃圾台,学校为了节省垃圾费用,就地焚烧垃圾,烟雾大,影响居民生活。(重复投诉,还在一直烧垃圾,希望尽早处理)”的问题。

宝塔区川口乡

调查情况:5月5日川口乡政府川口乡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齐亚东、川口中心小学校长朱延峰经现场核查,小学院子里面操场厕所旁有一个垃圾台,现场未发现垃圾燃烧现象。通过走访周边群众、校内师生了解4月28日曾发生过一次由炉灰余热引燃垃圾台的纸屑的事件,当时川口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常俊峰(电话18992168249)及时扑面火苗。原因是供热水锅炉炉灰未熄灭,保洁员倒入垃圾台内,导致出现纸屑燃烧(校园纸屑垃圾较多)的现象。针对:“就地焚烧垃圾,烟雾大,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在垃圾台及附近并未发现就地焚烧痕迹。
关于“学校为了节省清运垃圾费用”,的问题,川口小学与冯红红(电话13289670877)签订运送垃圾协议,每年运送垃圾费用5000元(后附协议),在现场也并未发现燃烧痕迹。
关于“重复投诉,还在一直烧垃圾,希望尽早处理”的问题。之前曾发生过炉灰燃着纸屑事件,就已经要求清洁工对炉灰进行洒水冷却,由于清洁工洒水不勤,导致4月28日炉灰再次将纸屑燃着。

责任追究:对于垃圾台垃圾燃烧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影响,川口乡中心小学5月5日下午14时,由书记严珊青主持召开行政会议,对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清退雇佣的清洁工。分管领导常俊峰和直接责任人梁巧丽写出书面检查。根据《川口小学安全卫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处理,校长朱延峰500元,副校长梁巧丽300元,主任梁俊峰200元。
整改措施: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进行垃圾分离堆放。垃圾台堆放炉灰垃圾,垃圾桶放纸屑等易燃垃圾,规定每次倾倒炉灰的垃圾的时间必须是每天早晨4点半做饭之前,由灶房大师傅冯海浪和门房朱万海同时处理炉灰垃圾,每次炉灰垃圾由门房朱万海进行洒水二次降温,确保垃圾不会自燃,每周的值周领导负责监督。同时不堆积垃圾,垃圾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川口乡中心小学
责任人  : 朱延峰(川口中心小学校长  )
联系电话:13891198778
监管单位:川口乡政府
监管人  :齐亚东(川口乡公共事业服务站站长)
联系电话:13571118007

 

12

受理编号2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育才小学操场还在使用塑胶地板,这种塑胶地板被太阳一晒就会散发出有毒气体,味道难闻,对孩子们会造成身心伤害”的问题。

区教体局

调查情况:5月5日15时,区教体局副局长王宏伟立即组织育才学校以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学校铺设的是人工草坪,并非塑胶地板。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全面实行绿化和软化的意见》,延安育才学校于2016年8月在校园铺设了人造草坪及校园足球场地。为了增加地面弹性,防止学生跌打损伤,按照有关规定,在草坪里添加了橡胶颗粒。人造草坪和橡胶颗粒原材料都是合格产品,有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中国田径协会田径场地人工合成面层检测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橡胶颗粒在太阳的暴晒下略有气味,但不会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

整改措施:为了减小橡胶颗粒的气味,由施工方将橡胶颗粒全部清理,并改换为石英砂。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延安育才学校
责 任 人:景智雄  育才学校校长
联系方式:15209112666

 

13

受理编号2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宝塔区川口乡川口村火车道旁的一个山沟里,长期以来持续往里倾倒垃圾,如今沟里已是垃圾堆积如山,还经常出现燃烧现象。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安全隐患。从沟口至通往川口乡政府的公路之间的土路发现多处垃圾堆”的问题。

宝塔区川口乡

调查情况:5月5日下午14:30川口乡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兼川口片带片领导张伟带领工作组负责调查处理。关于“如今沟里已是垃圾堆积如山”的问题。经现场核查,有2小堆生活垃圾,并不存在垃圾堆积如山的情况。关于“长期以来持续往里倾倒垃圾”的问题,工作组通过走访了解到,周边的村子(川口村)附近有合法的垃圾填埋场,距离不远,所以该地村民将垃圾倒入垃圾填埋场。据调查,火车道旁的垃圾是外来车辆偶尔偷倒生活垃圾所致。关于“还经常出现燃烧现象”的问题,现场也未发现燃烧垃圾的痕迹。“对当地自然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的污染和安全隐患”并不属实。5月5日15时,川口村带片领导张伟,驻村干部张静宜立即调用铲车和翻斗车一辆对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现已全部清理干净并将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
   关于从沟口至通往川口乡政府的公路之间的土路发现多处垃圾堆的问题,经核查,该问题反映的情况不属实:一是从沟口通往川口乡政府的公路均为柏油路,并无土路;二是公路两旁的街道均有专门的环卫工人打扫,并未有垃圾堆出现。

责任追究:5月5日下午,川口乡党委责令川口村带片领导张伟对驻村干部张静宜、川口村支部书记孙大东、村委会主任陈云进行了约谈, 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此事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1)对火车道旁通往山沟的路进行封锁,杜绝偷倒垃圾的现象再次发生。(2)工作组要求川口村支部书记孙大东负责监督,加大对火车道旁山沟环境卫生的监管力度,坚决不允许出现倾倒垃圾的现象。(3)责成主管环卫的公用事业服务站站长齐亚东加大对保洁员的监管力度,保持街道的干净整洁,保持川口村良好的人居环境。
监管单位:川口乡政府
监管人:张伟 (川口乡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
联系电话:13992140726
责任单位:川口乡川口村
责 任 人:张静宜(川口乡川口村驻村干部)
联系方式:15829998283

 

14

受理编号2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投诉“二庄科火车道下便民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南市街道办事处

调查情况:5月7日11时,南市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孙晓明联合南市工商所所长乔建到现场实地调查。经查,该市场是宝塔区交通运输公司管理的便民市场,属南市工商所和南市街道办事处监管,市场环境卫生确实脏乱差,反映情况属实。工作组立即要求运输管理公司进行整改。并对其具体管理人田学良提出批评,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毕。

责任追究:5月7日南市工商所现场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六十条对宝塔区运输管理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
整改措施 :(1)工作组要求宝塔区运输管理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市场日常环境,如再有发生将予以停业整顿。(2)南市街道办安排专人不定期的进行巡查,确保便民市场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南市工商所
责 任 人:乔建    南市工商所所长
联系电话:13809113621

 

15

受理编号24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反映:百米大道延长石油小区王胜甘泉炝锅面完全未处理,油烟污染仍旧存在,现准备在住户外墙上加设一个烟管”的问题。

桥沟街道办事处

调查情况:该信访问题,与省交办14号信访案件相同,桥沟街道办事处于4月10日成立由党工委副书记高永飞带队,向阳社区领导、纪检专干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对相关街道、社区干部和王胜甘泉炝锅面进行了处罚。4月13日王胜甘泉炝锅面安装了北京新兰阳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捷克斯润牌油烟净化器和排油烟管道,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5月6日,桥沟街道办事处立即责成向阳社区片区片长拓雨带领街道食药所及向阳社区干部现场进行查处,经查,王胜甘泉炝锅面油烟净化器运行正常,并无油烟污染产生,也没有准备在住户外墙上加设一个烟管。

整改措施:4月13日王胜甘泉炝锅面安装了北京新兰阳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的捷克斯润牌油烟净化器和排油烟管道,该问题已整改到位。桥沟街道办事处责成向阳社区社区网格员曹桂芬负责,不定期巡查,并要求石油小区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一楼出租门面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整治成效不反弹。
责任单位:桥沟街道办事处向阳社区
责 任 人:韩惠   向阳社区书记
联系电话:15909115055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1-8885517邮政信箱:延安市第123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