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召开2018年第一次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8-01-15 来源:区委办 【字体: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1月12日上午,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刘景堂主持召开区委2018年第一次常委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听取了区委二十届四次全会筹备情况汇报,研究召开延安市宝塔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延安市宝塔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有关问题,审议并原则通过《2018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区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新形势加强党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是推动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实践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态度执行好报告制度。

会议强调,区委二十届四次全会和区“两会”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和宝塔进入新时代召开的非常重要的会议,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议各项筹备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工作报告,使其更加符合时代要求,贴近宝塔实际,顺应群众意愿。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抢前抓早,以雷厉风行的作风,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谋划准备,突出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手续办理,下好先手旗、打好主动仗,确保实现2018年开好局、起好步。